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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乡镇学校管理组织结构改革实践研究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8 15:53:56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五届教学成果一等奖)

 

完成单位:泸县教育局 泸县教师进修学校

完成人: 夏锡平 刘朝贵 张天虎 唐明友 何 琼

成果来源:自选课题

 

一、成果背景

2004年按照《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撤销了镇教办,各镇设立教育助理管理乡镇的教育行政事务。这种管理方式运行几年后一些问题逐渐表现出来。第一,镇级教育管理机构缺失。教育助理实施镇内教育行政和业务管理功能非常有限。第二,县级教育行政管理跨度过大,实施有效管理的难度很大,全县一共有92个学校单位。第三,各镇学校组成模式多种多样,不便于管理和考核。第四,镇级层面的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很难开展。为了改变这些状况,我们实施了“泸县乡镇学校管理组织结构改革实践研究”项目。通过研究解决了以下5个问题:泸县县级教育行政管理幅度过大造成管理失控的问题、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参与教育管理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泸县镇级教育业务管理缺失的问题、学校组织结构设置混乱的问题、九年一贯制学校因组织结构冲突导致教育效益低的问题。

内容

(一)研究了建国以来泸县乡镇教育组织管理的历史

泸县建国以来乡镇教育组织管理的历程:

(1)建国六十多年来,我县的乡镇教育管理经历了7个段历史。

第一阶段:文教助理员管理。1951年至1957年各区配备专职的“文教助理员”,专门管理区内的小学教育事务。

第二阶段:党支部书记(中心校)管理。1958年至1968年,各区所在地中心小学建立党支部,一般是区中心校小学校长兼任支部书记,负责管理全区各乡教育行政事务。

第三阶段:革委会管理。文革期间,1969年至1973年,由我县革命委员会中的文卫组军代表管理教育,各公社的“革命委员会”设立“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并派“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各校管理

第四阶段:支部书记(中心校)管理。从1974年至1980年各区又恢复区中心校支部书记负责全区教育管理的方式。由学校区所在中心小学支部书记和一位事务员组成,管理区内各乡教育行政事务。

第五阶段:区教办管理。自1981年至1992年各区成立教育办公室,作为我县文教局的派出机构,把区内的教育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融为一体,对于提高教师学历水平、提高教育效益起了积极的作用。 

第六阶段:乡镇教办管理。1992年至2004年,撤区并乡建镇,各乡镇成立教育办公室管理乡镇教育行政管理、教学业务和教师培训

第七阶段:教育助理管理。2004年至2012年,2004年6月我县撤销乡镇教办,设立教育助理管理乡镇教育事务。

(2)泸县乡镇教育组织管理的历史分析

第一、教育助理管理制。1950年-1980年30年间,泸县乡级教育管理属于区教育助理管理、区中心校党支部书记管理(中心校管理)和革委会管理方式,主要是管理教育的政治任务。2004年7月至2012年,泸县各镇教育管理实行教育助理管理方式。教育助理管理镇域内的行政、业务功能非常有限,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第二、教育办公室管理制。从1981年-2004年20多年时间里,教育办公室属于县教育局的派出机构,是集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与一体的教育管理机构,形成了县、镇、校三级行政、业务管理的格局。

(二)研究了泸县2004年管理体制改革后乡镇学校组织结构运行现状

1.单设小学组织形式

泸县的单设小学组织形式有一个校区的单设小学、多个校区的单设小学。可以分为“一个校区单设小学”、“多个校区教办式管理单设小学”、“多个校区相对独立单设小学”、“多个校区中心校管理单设小学”四种模式。

2.单设初中管理方式

单设初中可分为“单一校区的单设初中”、“寄宿制单设初中”、“多校区教办式管理的单设初中管理”三种模式。

3.九年一贯制学校管理形式

(1)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同一校区的中小学合并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同校区的小学、初中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几个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合并组成一个大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三种模式。

(2)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有三个优势:第一,教育资源通过共享的方式得到合理配置。第二,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三,能有效解决小学、初中衔接问题。

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有二个不足:第一,九年一贯制学校过分强调小学、初中段的统一,缺乏对小学、初中的分类管理,第二,容易造成小学和初中教师的结构性冲突,产生内耗,使九年一贯学校小学、初中教学质量普遍偏低。

4.泸县学校2004年管理体制改革后,学校组织机构运行情况分析结论

学校部门设置和运作不合理造成管理效益低下。各镇政府随意设置学校,全县学校类型太多,不便于县、镇管理。县级层面缺乏对各种类型学校运行进行研究和指导,管理效益低,学校管理人员多机构庞大,教师不满意。

(三)建立了镇教育管理中心

各镇设立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全镇幼儿、小学、初中、农技校的行政、业务管理。镇教育管理中心为教育局下派的非法人管理机构,接受县教育局和各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教育管理中心人员由主任、人事干事、教育干事、后勤干事组成。镇教育总支委员会作为研究决定全镇教育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四)实践了“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教育保障机制

泸县在实施“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各镇党委政府在镇内教育发展问题上的有参与权,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日常重大事务管理,调动了镇党委政府参与管理学校的积极性。各镇政府承担了学校新建、扩建、改建的各项协调工作,各镇政府承担了筹措项目经费和镇内学校考评的奖励经费,是现阶段国家教育投入不足的一个补充。县政府同时采取加强各镇教育督导评估,促进各镇党委政府参与教育管理

(五)构建了适应现阶段教育的学校组织结构

各镇具有独立校园且有一定规模(400学生以上)的校点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幼儿园),学校(幼儿园)的设立由县教育局提出具体方案,由县编委批准。学校校(园)长对学校管理负责。

学校内设办公室、教科处、德育处、后勤处、安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党群团机构由党支部、工会、少先队或团委等部门构成(群团组织干部一般兼任)。

(六)探索了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一校两制”学部管理和大型学校实行年级组(学段)管理的方式

1.一校两制管理

为了解决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的结构冲突问题,提出了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一校两制”学部管理。“一校”就是小学和初中同属一所学校,能够共享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等由学校统一管理,如师资、基础建设、设备实施、作息时间等共同使用。 “两制”是指在涉及到小学、初中教师个人利益的职称、评优等互相不挤占,管理上设立小学部和初中部,由中层干部兼任学部主任,在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经费使用等方面体现小学、初中个性差异和相对独立。“一校两制”的实质是分权,使小学部、初中部相对独立、自主运行。把涉及到学部内教职工利益的考核、评优晋级等由学部主任管理实施。

2.学段管理

教职工在60人以上的大型学校实行年级(学段)组管理。设立学段组管理,年级组长、学段组长(中层干部兼任)。学校授权各年级(学段)组主任,把涉及到组内教职工利益的考核、评优晋级等由年级(学段)主任管理实施。

三、成果特点或创新点

1.成果的特点

建立镇教管中心既有利于县级教育行政、业务管理,又有利于镇级建立统一的教育行政和业务管理,校内机构责职明确,运作通畅的组织结构形式。有利于提高义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2.成果的创新点

(1)提出了“以县为主,乡镇参与”的乡镇义务教育教育管理模式。

(2)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校两制”学部管理,大型学校实行年级(学段)组管理,是对管理幅度理论的在教育领域的创新运用。

(3)提出了具有独立校园,学生人数在400人以上的校点独立成立法人单位学校。


(一)完善了县、镇、校三级教育管理体制

通过成果的实施,进一步明晰“县—镇—校”层级管理机构和镇级“三校一园”管理体制,缩短了管理幅度,提高了管理质量,促进了全县教育质量提升。

(二)各镇党委政府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的积极性得到提高

各镇党委政府在学校用地、改扩建校舍工作中,积极参与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积极筹措教育经费,从2010年到2012年全县各镇筹措用于教育的经费达4千多万元。各镇书记、镇长、分管镇长把镇内教育的发展看成是镇党委政府的分内工作。

(三)教育管理中心发挥了指导、评估、督促镇内学校的作用

教管中心根据上级精神制定镇级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学校间相互交叉检查,开展镇内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督导评估各校工作等方式,积极实施有效的镇级教育管理。

(四)新拆分学校得到快速发展

把具有独立校园,学生人数在400人以上的校点,独立出来成立为法人单位学校,拆分后新增法人学校18所,极大地调动了新成立的法人学校领导的管理积极性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五)全县教育

1.全县各类学校得到协调发展

幼儿教育得到基本普及和规范全县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了85%,2012年新拆分设置法人义务教育学校18所,助推校点之间独立均衡。

2.初中、高中出口成绩名列全市前茅

2012年我县初中毕业会考平均分、优生率居全市第一。高考连夺泸州市高考22桂冠。万人高中在校生人数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6倍,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学生率达85%。

五、问题与思考

(一)镇政府参与义务教育管理的条块矛盾

由于镇党委政府参与了乡学校的管理,参与了学校建设的经费的补充投入,因此,在校点布局、人事安排,教师调动等方面将会与县教育局产生一些条块管理的矛盾,但一般通过协商可以达成一致意见。

(二)教管中心问题

教管中心由于办公地点设在政府所在地,机构运转的办公费用一般由镇政府解决,因此,教管中心人员一般都在镇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学校管理以外的社会事务,影响了交管中心人员对学校的管理。

(三)教育局对教管中心的授权问题

镇教管中心是县教育局的派出机构,在行政、业务管理方面履行了教育局的一些管理职能,但教育局对镇教管中心的授权不够,如,任命校长的建议权、校长绩效考核权、镇内教师调动权都还集中在县教育局,不利于镇教管中心有效开展工作。

 

撰稿人:刘朝贵

审核人:熊维平


管理 教育 学校 小学 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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