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云龙镇中心幼儿园
职工管理、年度考核与评选先进教师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年度考核评优与评选先进教师的领导管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工年度考核机制的杠杆作用,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发展,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幼儿园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度成立泸县云龙镇中心幼儿园年度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幼儿园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年度考核评优与评选先进教师的领导管理,如公开指标、考核程序等。在遵循“坚持标准、注重业绩、统筹兼顾、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注重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接受群众监督。
二、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评选为“先进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
1.一年中有重大违纪或违法情况。
2.一年中在教育教学活动有安全事故发生,且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
3.一年中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4.一年中旷课超过两节(含两节),旷工超过半天(含半天)。
5.继续教育未达标、不参加继续教育考试或参加考试未达上级规定等次者(以县组织的为准)。
6.工作态度不端正,或工作平时不负责任,不接受幼儿园的工作安排。
以上各项分别由幼儿园和园务处提供。
三、考核项目与分值
(一)德、能、勤等方面(100分)
1.政治品德、职业道德(20分)
服从 学校工作安排 | 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教师应服从工作安排,工作包括本职和本职外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安排。 | 一次不服从工作安排,记扣1分,此项封顶分为5分。 |
坚守岗位 | 要求按时到班到岗,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打团堆,不到处闲聊,不离岗;幼儿午睡时教师一律不准离岗、值班人员不睡觉。 | 推迟到岗到班、做私事、离岗、上班时间打团堆、闲聊、在岗睡觉,一次各扣0.2分。 |
会风会纪 | 要求按时到会,学习时守纪律,不擅自讲话,不做无关的事,不提前离会。 | 讲话或做无关的事被点名一次扣0.2分。 |
师 德 规 范 | 教职工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为人师表。 | 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3.违反各级党委政府的通告、条例、通知等法律条文;4.违反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受社会舆论谴责或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或通报;(视情节扣5—10分)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一次各扣1—5分。6.教学时间内玩手机,一次扣1分。 |
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 件 | 教职工为学校积极争取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 资金到位后,每1千元奖1分,另按10%的比例奖金奖励该职工。 |
此项考核办公室出示相关资料。
2.工作能力(20分)
周计划安排 | 要求各班在每周星期一10:00分前张贴周计划安排表,填写全面完整,教研组长负责检查督导。 | 1.一次未按时张贴,本班班主任扣0.5分。 2.一次未填写,应填写者扣1分,班主任扣0.2分。 |
按课表行课 | 在无特殊情况下要求按课表行课,确需调课的,填写调课申请单,由副园长或教研组长批准后方可调课。 | 一次未按课表行课或私自调课调岗各扣0.5分。 |
备 课 | 按要求提前备课,副园长、教研组长负责平时的检查督导,一月记载一次检查情况。 | 1.一次未及时备课扣 0.5分。 2.未按要求检查记载备课情况扣0.2分。(有评语、签名、结论) |
听 课 | 园长、副园长每期听课20节,园务会成员、教研组长听课15节,教师听课10节,并认真作好听课记载。 | 1.每少听1节扣0.5分。 2.查有未听课而抄袭教案或抄袭别人听课记录者一次扣1分。 |
班级工作管理 | 要求每周教师有儿童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各类工作记载,不定期家访。 | 1.每少1次记载扣0.2分。 2.一次未关灯(放学或光线充足)、水龙头、电扇、门窗等各扣0.2分。 |
幼儿行为习惯管理 | 按《规程》和《纲要》的要求进行管理。 | 1.幼儿有下列行为者:①乱拉大小便②摘花草③乱攀爬④危险追逐打玩⑤乱扔垃圾玩具异物(当班教师扣0.1分)2.教室桌椅器具不清洁、摆放不整齐扣0.2分。3.幼儿走失时间超过5分钟未清理寻找一次扣2分。 |
按时交表册数据和各种资料 | 按规定及时上交各种表册数据资料及归还物品,遗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超过1天后,每天加倍) | 1.一次未按时上交扣0.2分。 2.未按时归还各种物品1次扣0.1分。 3.未按时上报、漏报、谎报晨午检情况,1次扣0.1分。 |
教学物品管理 | 凡各班所配备的教学设备或以本人签名领取的各种物品要爱护保管好,不得人为损坏。 | 1.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扣1—5分。 2.期末检查所在班级的物品,损失较多,面积大,该班教师各扣1分。 |
此项考核园务处出示相关资料。
3.安全工作(20分)
事
故 | 1.以学月为单位记扣。 2.一学年有1次以上的责任事故,本年度不评优选先。(推迟到岗到班、做私事、离岗、上班时间打团堆、闲聊、在岗睡觉等发生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3.外伤缝针、骨折、脑震荡、烧伤、烫伤及其他较严重的损伤视作事故,责任事故由责任人按规定承担医药费用,严重者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责任事故一次扣5—10分。发生额在500元以下,除保险报销、家长承担部分外的所有费用,教师和幼儿园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承担;发生额在500元以上,除保险报销、家长承担部分外的所有费用,教师和幼儿园分别按10%和90%的比例承担;如因体罚和故意造成的伤害事故,经济责任由责任教师全权负责,安全分值加倍扣;如需护理,由直接责任教师负责处理。 |
(1)幼儿一日活动必须在保教人员的组织下进行(特别是户外活动),不能离开孩子聊天或从事其他事务,否则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0.2分;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2--2分。
(2)严格执行持卡接送制度,对不持卡家长(特殊情况)接送幼儿时一定执行签字、摁手印等要求。如不遵守规定,导致幼儿走丢情况,当班教师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2—1分。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班教师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2-1分。
(3)孩子如生病需要吃药,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登记好孩子的姓名、药品名称、服药剂量、服药时间等,服药时一定看着孩子服用,避免药品混用,服药后药瓶要及时处理掉,如教师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由当班教师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2——2分。
(4)各班电器用完后要及时关掉,并切断电源,以免触电。违者发生意外,由当班教师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2——2分。
(5)幼儿发生摔伤、抓伤、烫伤、破皮、渗血等到医院就诊的,要及时报告处理,如处理不当引起家长意见或引起其他事故的当班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2--1分。擅离职守出现事故者加倍扣分。
此项考核安办出示相关资料。
4.卫生工作(10分)
(1)临时工作不服从安排一次扣0.3。
(2)大扫除一次未打扫扣0.3,一次未拖地扣0.1,一次未擦窗户、窗台扣0.1,厕所未打扫扣0.1。
(3)风琴内外未打扫扣0.05,桌凳摆放不整齐扣0.05,电器开关未关一次扣0.05,玩具箱摆放不整齐扣0.05,口杯未入柜扣0.05,垃圾未倒扣0.05,储物柜未打扫扣0.05,口杯架未擦扣0.05,洗手池未打扫扣0.05,便池未除垢扣0.05。
(4)花架未打扫扣0.05,负责区域有蜘蛛网扣0.05,墙砖线上未打扫扣0.05。
此项考核后勤处(工会)出示相关资料。
5.出缺勤(20分)
病
假
|
按相关文件制度执行。 | 1.每次病假必须按有关规定具备相关手续方可离岗,(开会、业务学习、参加活动等集体活动为一个半天)。 2.病假半天扣0.1分(持医生证明,领导批准,自己调课)。 3.大病住院每天扣0.1分,封顶分1分,3天及以下自己调课,3天以上(含双休、节假日)单位调课并付代课费。 4.临聘人员连续请病假2个月,作自动解聘处理。 5.请假病假半个月,临聘人员作自动解聘处理,在编人员通报批评,扣5分。 |
产 假 | 按相关文件制度执行。 | 工资待遇在编人员按相关政策发放,临聘人员领取基本工资。(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时。) |
迟
到 | 每天上班按时签到,以办公室时间为准。 | 1.当班教师迟到1—10分钟扣0.1分,10分钟以上扣0.2分,1小时以上扣0.5分。 2.空堂教师迟到1—30分钟扣0.1分,30分钟以上扣0.2分,2小时以上按旷工计算。 3.遇特殊情况在签到时间前,提前通知值班教师并做好工作安排的,以上扣罚减半。 |
节 育 假 | 人流准假5天。 | 1.学校调课,并付代课费。 2.必须医院证明,并将证明复印件存档。 |
事 假 | 事假须提前凭假条请假,写明原因,领导批准,自己调课。不得请霸王假。 | 事假半天扣0.2分。
|
丧 假 | 直系亲属去世准假5天,非直系(兄妹、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准假2天,按现有文件执行。 | 不影响考勤,但不算出勤。
|
早退 旷工 | 一学年有1次以上旷工,本年度不评优选先。 | 1.早退、上班擅自离园,一次扣0.1分。 2.旷工一天扣5分。 |
自考 函授 | 1.持通知向单位请假。 2.函授期间,本人须将所承担的工作自行协调(谁代岗谁代责)。 | 1.园内以所函授学校的通知记假。 2.不算出勤,但不影响考勤。 注:单位外派学习不在此列。 |
此项考核办公室出示相关资料。
6.民主评议(10分)
教职工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分优、良、中三个档次,分别计10分、8分、6分,教师每项为优的教师人数不能超过幼儿园下达的优秀指标数。教职工与考核领导组评分结果分别占四项得分的40%、60%。即被考核人的各项得分=(参评教职工单项评分之和/参评教职工人数)×40%+(职改领导组单项评分和/职改领导组人数)×60%。
(二)附则
1.教职工申请调出需符合以下条件
(1)教职工须在云龙镇中心幼儿园服务两年(含两年)以上。
(2)根据泸县教育局或镇教管中心同意报考比例人数申报。
(3)申报教师按近四年(不足四年按实际工作年)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排序。
(4)当年幼儿园同意申报而未调动成功的,次年不得申报(如申报教师不足除外)。
2.班主任和非班主任课时实行半学期轮换一次,班主任工作实行一届轮换一次。(特殊情况由园务会协商解决)。
(三)其他
其它管理常规视情况以每次扣0.5—2分(考核组视情况讨论决定)。
以上各项扣完为止,数据分别由相应部门提供。
(四)附加分
1.教师基本功考核(县级以上组织考核)在符合规定基础上高一个等级一项加1分;
2.当年获得先进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团干、优秀女工等称号的按市、县、镇、校分别加3分、2分、1分、0.5;
3.教师个人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加分如下
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
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分、2分、1.5分;
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5分、3分、2.5分;
团体获奖折半加分。
4.教师个人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按市、县、镇分别加3分、2分、1分;
5.教育科研获奖(只针对主研人员)
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5分;
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
6.文章(案例)获奖或发表县级:0.5,市级:1.0,省级:1.5,国家级:2,一律只针对第一作者加分。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县级:0.2 ,市级:0.5,省级:1.0 ,国家级:1.5。
8.职工外出培训,获得优秀学员荣誉称号,现场培训:国家级2,省级1.5,市级1,县级0.5;网络培训:国家级1.5,省级1,市级0.5,县级0.2;一学期全勤加1分;幼儿园临时性的安排活动(主持、排舞),依主次分别加1分、0.5分;征订《幼儿乐园》按每1000元加1分,教育宣传每刊登一篇加1分(只针对普通教师)。
备注:
(1)以上只针对第一作者加分,同一获奖项目以最高级别奖计算,多人获奖只能以1人计。
(2)多人指导则只计一名主要教师;
(3)各项加分项目时限为当年一月至当年十二月,如当年十二月底以前证书未下发的则记入下一年。
本条之4、5、6、8附加分条件必须是由教育部门组织且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事项,其附加分之和以10分为限。
四、当年考核
1.积分从高到低入选(选择年考“优秀”或“先进”或“先进女工”等依次进行,如有特殊情况由幼儿园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
2.入围教师如放弃,则后续者自然递补。
3.申请调出镇(系统)外教师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评“优秀”或评选镇“先进”或晋级。
4.当年办理了退休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说明:
(1)若出现并列,班主任、教研组长等有兼职工作的优先。
(2)班主任通讯费按每学期200元计算,配班老师通讯费按每学期50元计算。
(3)50岁以上的老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其他条件都符合就独差一个年度考核优秀时,可以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4)一年内2天事假不扣分(不计全勤),超过2天按第三条(一)项第5点进行考核。
(4)本办法从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园务会解释。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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